受委托,現(xiàn)對以下租賃標的廣泛征集競租人,特公告如下:
一、租賃標的:
1、項目編號:MNDCQ2017012(1)
2、競租標的:金涵小區(qū)二期A區(qū)7號、9號樓附屬樓8間店面叁年租賃使用權,該標的位于寧德市保障性住房金涵小區(qū)二期A區(qū)7號、9號附屬樓,如下表所示:
序號 |
門牌 |
面積(㎡) |
月租金掛牌價 |
交易保證金 |
加價幅度 |
免租期 |
1 |
7#7-3 |
70.8 |
2336 |
8500 |
50 |
1個月 |
2 |
7#7-4 |
71.4 |
2356 |
8500 |
50 |
1個月 |
3 |
7#7-5 |
71.4 |
2356 |
8500 |
50 |
1個月 |
4 |
7#7-6 |
71.4 |
2356 |
8500 |
50 |
1個月 |
5 |
9#9-2 |
170 |
5100 |
20000 |
50 |
2個月 |
6 |
9#9-3 |
287.5 |
8625 |
31000 |
50 |
3個月 |
7 |
9#9-5 |
89.3 |
2680 |
10000 |
50 |
1個月 |
8 |
9#9-6 |
87.2 |
2616 |
10000 |
50 |
1個月 |
所在樓層均在一層,裝修情況:毛坯房,墻面簡單水泥漆,頂板、地面基礎處理。標的均以現(xiàn)狀為準。(該公告中金額數(shù)字均以 人民幣:元 為單位)
3、租賃期限:均為叁年;
4、租金支付方式:每季度支付一次;
5、租金遞增方式:逐年按10%遞增;
6、限制租賃用途:不得作為經(jīng)營腐蝕性、異臭、危險、油煙、噪音及任何違法活動的場所;
7、合同履約保證金(押金):均為3個月租金;
8、交易保證金賬戶:
開戶名稱:寧德市有信產(chǎn)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;
開戶銀行:福建蕉城刺桐紅村鎮(zhèn)銀行;
開戶賬號:9061 1100 1001 0000 0209 18;
若競租成功,與委托方簽訂《租賃合同》后,其交納的交易保證金扣除交易傭金后轉(zhuǎn)為合同履約保證金或交易價款;若競租不成功,交易保證金在競價招租會結(jié)束后五個工作日內(nèi)無息退回。
二、承租方應具備的基本條件:
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(guī),且能誠信經(jīng)營無不良記錄的法人或自然人。
三、競價方式:網(wǎng)絡動態(tài)報價,高于或等于掛牌價的最高有效報價的競租人為標的的承租人。具體流程詳見下方《寧德市有信產(chǎn)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網(wǎng)絡競價須知》。
四、若競租標的不成交,則本公告自動延長至2017年9月19日,每次延長期限為五個工作日,直至有承租方摘牌即告終止或另行公告。
五、交易傭金:根據(jù)物價局閩價[2008]服259號規(guī)定標準收取傭金(按競租成交總價計算)。
六、公告時間:2017年3月8日—2017年3月20日。
七、看樣、報名、繳納交易保證金時間截止至2017年3月20日下午17時。
八、意向承租人報名時應提供的競價材料:
(1)工商營業(yè)執(zhí)照(復印件加蓋公章;自然人無需提供);
(2)法定代表人、負責人或自然人身份證復印件(交驗原件);
(3)授權委托書(經(jīng)意向承租人簽章原件)及授權代表的身份證復印件(交驗原件)[注:如未委托他人無需提供(3)項材料];
(4)交易保證金的繳款憑證復印件(交驗原件);
(5)經(jīng)意向承租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《公開競價文件》;
有關單位或個人按規(guī)定提交以上競價材料,繳納交易保證金并通過審核后,即成為競租人。
九、其他說明
1、7-3#、7-4#、7-5#、7-6#、9-5#、9-6#免租期一個月;9-2#免租期兩個月;9-3#免租期三個月,免租期不計入租賃期限。
2、店面未使用,通水、通電,產(chǎn)權在辦。
十、咨詢電話:0593-2292676
聯(lián)系人:陳先生
報名地址:寧德市東僑經(jīng)濟開發(fā)區(qū)塔山路三棟一號
寧德市有信產(chǎn)權交易服務有限公司
2017年3月8日